2019年高级教师、一级教师(初、高中)和中专高讲、中专讲师申报条件 浏览量: 2795
发布时间: 2019-06-11
申报职务 |
学历与年资 |
教师资格证 |
班主任工作经历 |
支教工作经历 |
代表作 |
继续教育学分 |
普通话 |
年度考核 |
高级教师 |
高中(含职高)教师本科毕业,任一级教师五年;初中教师大专毕业,任一级教师五年(45周岁以下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)。 |
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|
三年 |
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初中教师应具有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(全职支教)一年及以上的经历。 |
代表作二篇:或公开发表,或论文评选县一等奖及以上;教研员、教科所人员代表作二篇,必须公开发表。 |
符合文件规定 |
二乙(语文课教师二甲) |
合格以上等次 |
一级教师 |
高中(含职高)教师本科毕业,任二级教师四年;初中教师要求大专毕业,任二级教师四年。 |
二年 |
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初中教师应具有在农村或薄弱学校支教的经历,支教方式由各地自行确定。 |
代表作一篇,一定区域范围内交流,具体由各地自行确定。 |
符合文件规定 |
注:1. 在乡村学校任教5年及以上的乡村教师,对课题和发表论文原则上不作刚性要求。2、中专高讲、中专讲师申报条件参照高级教师(职高)、一级教师(职高)申报条件。3、退休当年不能参加职称评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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